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荷兰、中国大陆与台湾的治理制度比较

同样叫“政府”或“议会”,机构的产生方式和权力也可能很不一样。从谁决定政府人选、谁制定法律入手,更容易理解荷兰的政治。

中文在多个地方使用。本页分别比较中国大陆和台湾的治理机构与荷兰制度,重点介绍各机构的产生方式和权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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荷兰 / 中国大陆

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运作,与荷兰通过多党竞争选举和议会信任组成政府的方式不同。

政治制度

荷兰
荷兰是实行议会民主制的君主立宪国家。国王是国家元首;政治责任由部长承担,国王本人不承担议会问责意义上的政治责任。
中国大陆
宪法确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。党在政治体系中发挥核心领导作用;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宪法规定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。

政府如何组成

荷兰
首相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。众议院选举后,政党通常通过协商组成联合政府。首相主持内阁会议,部长须向议会解释政策并接受监督。
中国大陆
国家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。国务院总理人选由国家主席提名、全国人大决定。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,并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。

立法机构

荷兰
议会分为众议院(Tweede Kamer)和参议院(Eerste Kamer)。众议院可以修改法案;参议院对众议院通过的法案作出通过或否决的决定,不能直接修改法案。
中国大陆
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。全国政协是政治协商机构,不是与全国人大共同通过法律的第二个议院。

选举方式

荷兰
众议院以比例代表制直接选举产生。参议院由省议会议员和选举人团间接选举产生;相关选举人团也代表博奈尔、圣尤斯特歇斯、萨巴和居住国外的荷兰选民。
中国大陆
县、乡两级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;较高层级人大代表通过间接选举产生。全国人大不是由全国选民直接投票产生,制度也不是由竞争执政权的多党轮替组成政府。

地方治理

荷兰
省、市镇和水务管理机构分别承担公共事务。水务管理机构有专门的治理职责,负责防洪、水位和水质等事项,并不是市镇政府下面的一个部门。
中国大陆
省、市、县、乡等层级设有人大和政府。地方政府既对同级人大负责,也受上级行政机关领导,形成与荷兰地方自治不同的纵向行政关系。

官方资料 · 中国大陆

荷兰 / 台湾

总统与立法院分别由选民选出;行政院长由总统任命,行政院向立法院负责。

政治制度

荷兰
荷兰是实行议会民主制的君主立宪国家。国王是国家元首;政治责任由部长承担,国王本人不承担议会问责意义上的政治责任。
台湾
制度设置总统、行政院和立法院等机关。总统拥有实质权力,与荷兰由部长承担政治责任的君主角色不同。

政府如何组成

荷兰
首相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。众议院选举后,政党通常通过协商组成联合政府。首相主持内阁会议,部长须向议会解释政策并接受监督。
台湾
总统任命行政院长,不需要立法院事先同意。行政院向立法院报告施政,接受质询;立法院也可以依法对行政院长提出不信任案。

立法机构

荷兰
议会分为众议院(Tweede Kamer)和参议院(Eerste Kamer)。众议院可以修改法案;参议院对众议院通过的法案作出通过或否决的决定,不能直接修改法案。
台湾
立法院是立法机关,审议法律和预算。它是单院制,没有一个像荷兰参议院那样负责再次表决法案的上院。

选举方式

荷兰
众议院以比例代表制直接选举产生。参议院由省议会议员和选举人团间接选举产生;相关选举人团也代表博奈尔、圣尤斯特歇斯、萨巴和居住国外的荷兰选民。
台湾
总统、副总统联合参选,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。立法委员另行选举,包括选区、原住民以及政党比例代表席位,存在多党竞争。

地方治理

荷兰
省、市镇和水务管理机构分别承担公共事务。水务管理机构有专门的治理职责,负责防洪、水位和水质等事项,并不是市镇政府下面的一个部门。
台湾
直辖市、县、市等地方自治团体承担地方事务。地方首长和议会代表由选民选出;地方层级和权限与荷兰的省、市镇、水务管理机构不完全对应。

官方资料 · 台湾

荷兰制度的资料来源

资料核查日期 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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荷兰政治制度指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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